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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港航管理局2010年招聘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2010-6-24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充实我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人员素质,促进我区水路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局直属单位用人需求,制定本简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2010年公开招聘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人员素质,促进我区水路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局直属单位用人需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体现专业特点,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0年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个人奉献精神;
4.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
(二)招聘范围。
2010年区内外高等院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四、招聘方式
(一)财会专业人员的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港航工程、船舶工程类等紧缺专业人员,采用直接进入面试程序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须递交《自治区港航管理局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以及同底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个人简历各1份。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也可通过邮寄或电邮方式报名,详见联系方式。报名时间:2010年6月23日至7月10日。
2.每个应聘者根据个人的专业、特长只能报考1个岗位。财会专业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3时,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6月23日-7月10日。
应聘者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财会专业应聘人员的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操作技能知识等)及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笔试由上级主管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进行,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以上方可开考。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考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财会专业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港航工程、船舶工程类等紧缺专业人员,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1:3面试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由上级主管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我局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考评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的岗位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
财会专业人员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港航工程、船舶工程类等紧缺专业人员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考试成绩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港航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2~1:1.5的比例进入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到指定的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港航管理局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根据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对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广西港航管理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截止2010年7月30日,未能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政治处
邮政编码:530012
联系人:李建慧、李彬
联系电话:0771-2115311、2115355
传真:0771-2810173
电子邮件:gxhwjzzc@mail.gxgh.cn
 
附件:1.自治区港航管理局2010年招聘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2.自治区港航管理局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下载.doc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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